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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電子工程學院招收碩士研究生具體細則(復試分數線)


總的指導思想:根據教育部有關精神和校研究生院的規定,按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合理的原則,擇優錄取。特制定本招生細則。



1、  學科間的差異與平衡問題


考慮到學科及其生源的差異,按學科類以總分制定復試分數線。具體規定如下:
全院按1:1.1最低復試分數線:
(1)總分350分,英語、政治各50分,數學、專業各90分;
(2)數學英語兩門之和不低于180分,英語或數學可以在(1)規定的單科線上至多可降2分。
(3)數學英語兩門之和不低于175分,英語或數學可以在(1)規定的單科線上可降1分。
2、關于調劑


(1) 鑒于本學院生源充足,不接收院外調劑生。院內可以調劑,由考生提出調劑申請(原則上請原報考導師和接收調劑的導師在申請書上簽名),交院招生辦公室秦老師處。調劑生參加接收調劑的導師所在組里復試,并且初試成績降20分后參加排隊。


(2)總分不低于350分的本院考生,可以申請院內調劑。


(3)符合調劑條件需要調劑的外地考生請打電話029-88202252。


(4)調劑工作截止時間:4月7日上午12:00。


(5)達到國家分數線而沒有達到本院復試分數線的考生,盡快聯系院外或校外調劑,學院盡量予以幫助。達到本院復試線的考生也可以進行校內外調劑,到院辦秦老師處登記。


3、關于復試
見最新通知。
4、關于培養費


今年仍然實現分擔原則,按成績分成三檔:等級為6000元、12000元、18000元。委托培養費23200元。



電子工程學院
 2006年3月21日